2014学年流动人员子女“积分制”入学更正学籍时间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3-12-06 查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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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指中心意见: 请各小学负责招生的行政、幼儿园园长认真贯彻本文件精神,通过各种途径让相关家长知晓这一政策,并协助其办理更正手续。 阜沙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2013年12月4日 中教通〔2013〕412号 中山市教育局关于为2014学年流动人员子女“积分制”入学更正学籍时间的通知 各镇区文体教育局(教育事务指导中心),市直属小学(幼儿园): 根据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规定的通知》(中府〔2013〕97号)精神,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流动人员子女在我市幼儿园(含公办和民办)接受学前教育每满一年积1分,最高限3分。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流动人员子女在我市小学(含公办和民办)连续就读每满1年积1分,最高限6分。我局已从中山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、中山市学前教育管理系统导出全市流动儿童入学时间记录,交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用于流动儿童积分入学。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。 家长为子女办理积分入学过程中,对入学时间有异议的,可以向当地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索取《2014年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入学时间更正表》(见附件),填写完毕后报学生就读学校、镇区教育管理部门(市属幼儿园报我局学前教育管理科、市属小学报我局基础教育科)审核、加盖意见。 特此通知。 附件:《2014年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入学时间更正表》 中山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28日
中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11月29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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